“医疗卫生行业的采购极具复杂性,包括设备、耗材、试剂、科研等,我们发现有不少违法违规行为出现,在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背景下,医疗卫生行业的采购也必须规范化。”在政府采购信息报社举办的以“修法 需求 标准”为主题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研讨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务司二级巡视员杜黎介绍,“从2020年开始,我们在医疗卫生系统开展‘全面落实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了不少问题,尤其是在疫情期间防疫物资采购方面,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出现,例如一些跟疫情无关的项目也作为防疫物资,也按紧急流程采购。”
众所周知,医疗卫生系统采购单位数量庞大,作为医疗卫生系统的主管预算部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卫健委”)指导数十万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规范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并非易事,正如杜黎所说,“不少医院的采购人员对政府采购制度并不了解;一些需要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请到的进口设备论证专家与进口设备公司关系密切;很多医院从事采购的人,好不容易了解政府采购,又轮岗了……”
杜黎表示,要想规范医疗卫生行业的政府采购,就必须建立完善采购监管长效机制,构建有力有效的监管体系和监管措施。事实证明,经过近三年的专项治理已见成效。同时,以问题为导向,国家卫健委还构建了“9+1”的监管体系,“在日常采购中,采购单位只要做到‘9+1’这十点,基本不会出现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建”9+1”采购监管长效机制
“做好需求管理是采购的基础,能有效减少质疑和投诉,提高采购效率。”杜黎认为,采购人应该好好研读《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思考如何发挥好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如何让采购需求合法、合规、合理。
因此,在“9+1”的监管体系中,“做好需求管理,严格依法依规采购”被放在第一位,依次还包括“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严格招标文件制定、严格专家论证、严格执行集中采购规定、严格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严格加强内控管理(事前、事中、事后)、严格监督检查、加强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严格责任追究。”
杜黎在研讨会上重点分享了“严格专家论证”制度。据他介绍,医疗卫生系统进口产品采购项目较多,需要经常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有一些项目采购人代表就直接作为专家组成员参与论证,经常会出现一些排他性、指向性的技术参数和指标,“所以我们强调专家组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必须包括一名法律专家,产品技术专家应当为非本单位并熟悉该产品的专家,而且采购人代表不得作为专家组成员参与论证。”
此外,预算管理一体化也是采购人必须了解的,未纳入预算的项目一律不得采购,未经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一律不得执行。所以,医疗卫生系统的采购单位要认真了解市场和需求,采购需求精细化,做好预算,避免随意调整预算。
不只是采购人员需要培训
“三年政府采购专项整治并不是结束,而是行政监管的开始。”杜黎表示,采购人是采购活动的核心,然而政府采购工作制度性强,不是那么容易做的,需要从事采购的人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学习能力强。令人苦恼的是,经过培训,好不容易熟悉政府采购政策了,这人又轮岗了,因此,“建议不要轻易让从事采购的人轮岗了。”
此外,杜黎认为,不仅要培训具体的采购人员,对医疗一线人员也要进行培训,包括医生、专家、护士等,他们也需要了解政府采购制度。要有计划地组织本单位领导班子和涉及政府采购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强化依法釆购观念。例如不要总想着采购进口设备,成本高,老百姓也用不起,使用率就低,考察一下是否可以用国内的医疗设备代替。
据悉,今后,国家卫健委会定期对各采购单位的管理机制、采购重点环节、内控制度进行过程督查、存疑督查、问题督查等,大力规范医疗卫生行业的政府采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