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江西省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行为清单》),从采购前期的禁止行为、编制采购文件时的禁止行为、编制评审因素时的禁止行为、评审过程中的禁止行为、采购执行中的禁止行为四个环节中,列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共48项)、评审专家(5项)、供应商(8项)常见的总共61项违法违规行为,具体涉及187种具体情形。
《通知》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对照《行为清单》,依法进行信息公开,合理设置供应商资格条件,科学设置评审因素,依法依规签订采购合同,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实施履约验收。
《通知》还要求,各评审专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要遵守回避制度、遵守评审纪律和职业道德,对照《行为清单》,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进行独立评审,依法依规履行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对于供应商,要求各供应商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对照《行为清单》,在廉洁自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上述执行过程中如与国家最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有冲突的,按照国家最新法律法规制度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