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07
二、项目名称:延安市财政局 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结果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陕西宸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四路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中,发现陕西宸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录音录像材料缺失、未公告采购合同、未组织履约验收等问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39条、财库﹝2018﹞2号第14条、条例第50条、财库﹝2015﹞135号、采购法第41条、条例第45条、财政部令第87号第74条、财库﹝2016﹞205号第3部分等相关规定,作出责令整改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延安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