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招投标中实行告知承诺制

政府采购信息网 邢海红 2022-10-10 10:21:13

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获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推广使用电子证书,在市场监管、招标投标等活动中,企业能够提供有效电子证书的,任何单位不得强制要求企业提供纸质证书。明确申请人选择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的,须在系统里提交告知承诺书,否则视为不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按一般许可程序进行审批。加强对出借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弄虚作假进行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串通投标、分包和转办监理工作、弄虚作假故意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在重大质量事故或者较大及以上等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等严重不良行为的监管,一旦发现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通用

原文如下: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及省管县(市)交通运输局,省交通质安中心、省交通执法局,相关从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12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2〕674号)、《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深化交通运输“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交审批〔2021〕200号)有关要求,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举措落实,现就做好我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质许可和管理职责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以下简称省厅)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全省公路水运监理企业资质的许可和管理工作;安徽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交通质安中心)具体承担企业资质申请材料审查及相关事务性工作,协助省厅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以下简称省交通执法局)负责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二、资质许可网上办理

企业申请各类别等级资质许可(含新申请、升级、延续和重大事项变更)、证书补遗、一般事项变更,以及对省厅公示的审查意见提出陈述等事项,均可登录“皖事通办”平台(https://www.ahzwfw.gov.cn/)在线申请,通过交通运输部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申请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进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申请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进入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申请人录入人员、业绩、仪器设备等信息,按照办理事项勾选和填报信息后即可提交申请。省厅依托交通运输部政务服务平台办理资质许可工作。  

三、优化审批方式

水运工程甲级监理企业资质按一般许可程序进行审批。公路工程乙级监理企业资质、水运工程乙级监理企业资质、水运工程机电专项监理企业资质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选择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的,须在系统里提交告知承诺书,否则视为不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按一般许可程序进行审批。

申请人选择采取告知承诺方式的,省厅审核后当场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的,在3个月内,省厅组织省交通执法局、省交通质安中心对申请人承诺事项进行检查。发现申请人违法承诺的,依法依规及时处理。

四、做好新旧资质证书衔接

为确保新旧资质平稳过度,设置过渡期至2022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原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且提交了延续申请的,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尚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继续有效,企业可在原资质业务范围内开展监理业务,参与原资质业务范围内的招标投标活动,有效期届满后资质证书自动作废。鼓励满足资质条件的企业按照《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申请相应的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五、推广使用电子证书

省厅对准予许可的申请人,颁发相应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全国通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市场监管、招标投标等活动中,企业能够提供有效电子证书的,任何单位不得强制要求企业提供纸质证书。

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夯实监管责任。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对企业取得资质后是否满足资质条件和从业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加强对企业是否履行法定义务、承揽的工程是否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等情况的监管,对发现的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现不满足资质条件要求的,及时报省厅,省厅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二)完善监管方式。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快构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为一体的新型监管体系,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手段,对企业各类经营行为实施精准监管。强化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化管理,健全制度体系,加强人员履约监督检查。

(三)强化重点监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特大桥梁、特长隧道、大型码头、大型通航建筑物等项目的监督检查,适当提高检查频次。指导建设单位强化项目管理,加强对参建单位质量安全责任落实、人员履约等情况的检查。加强对出借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弄虚作假进行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串通投标、分包和转办监理工作、弄虚作假故意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在重大质量事故或者较大及以上等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等严重不良行为的监管,一旦发现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9月27日

附件:1.公路工程乙级监理资质认定告知承诺书

   2.水运工程乙级监理资质认定告知承诺书

   3.水运工程机电专项监理资质认定告知承诺书

  • 附件1-3.docx

政府采购领域首个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提供专业、权威、精准的政府采购政策解读、知识分享及招标采购信息,为政府采购各方参加人铺设一条信息高速通道,满足你随时随地的采购、生意需要。

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信息网

网友评论
个人头像
  • 暂无评论,欢迎您发表观点!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