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立体书第31期:关于如何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的10类问题,答复来了
货物采购中,《中小企业声明函》是由供应商出具还是制造商出具声明函?需要100种货物,代理商来投标,为其供货的制造商有100家,这100家制造商都要列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吗?……打开这本立体书了解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的10类问题。
一、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列出的某项产品所属行业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该产品划分行业不一致,《中小企业声明函》是否有效?
答:投标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二、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数据填写的不是整年数据。是否构成《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提供上一年度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信息,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的企业可不填报,参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如实判断。认为本企业属于中小企业的,可按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认可其为中小企业;否则对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应不予认可。
三、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中要明确所属行业,企业只需要对应声明是否属于该行业中小企业即可,与经营范围有关吗?
答: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而非按照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四、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中,投标人如为大型企业,但是提供的全部货物均为中小企业制造,《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何填写?
答:供应商所提供的全部货物均为中小企业制造的,可以参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明确列出货物提供商的相关信息。
五、投标人的经营范围明显与招标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不符,认定其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而作无效响应处理,合理吗?
答: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属于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可以不认可其中小企业资格,但不能以此为由否决其参加投标的资格。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述: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该句中负责人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还是总经理?
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七、货物采购中,需要100种货物,代理商来投标,为其供货的制造商有100家(1家1种),这100家制造商都要列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吗?
答:采购项目包含多种标的物的,货物制造商的相关信息应全部列入《中小企业声明函》,并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是由供应商出具还是制造商出具声明函?
答: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应当由产品的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九、如果是联合体参与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是按厂商来填写,还是按联合体或分包协议里面的参与方来填写?
答:对于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所提供货物制造商、工程承建方、服务承接方的小微企业的相关信息。
十、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服务项目,投标人代理商。《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承接单位指的软件开发商还是投标人?
答:一般而言,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不允许代理商投标。在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应当由小微企业承接,并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承接服务的企业为小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