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法》修订应重点考虑和解决哪些方面的问题?修法之际,如何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关于此次修法,我的建议是,将政府绿色采购纳入到《政府采购法》中。”在9月20日,由政府采购信息报社主办的以“修法、需求、标准”为主题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研讨会上,生态环境部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路斌建议将绿色采购纳入本次修订,通过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机制,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在“双碳”背景下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生态环境部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路斌(摄影/杨盟)
发挥政策功能 推进绿色采购
《政府采购法》修订应重点考虑哪些方面、解决哪些问题?路斌在主题演讲中从三个角度分享了自己的看法:
一是与现行法律的衔接问题。建议由部门视角上升为国家层面,研究实现《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的整合,实现立法统一。从采购的本质而言,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和工程招标投标运行的是一套规则,两法合并更具可操作性。将《招标投标法》的主要内容作为《政府采购法》的组成部分,将需要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融入《政府采购法》,是解决“两法”冲突问题的必然选择。应明确《政府采购法》作为公共采购基本法的地位。从法律统一性的角度来讲,公共采购包括对货物、服务和工程的采购,理应统一地适用《政府采购法》。
二是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生态环境保护需要有切实可行的制度保障,应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功能,尤其是应强化绿色采购的导向性。故将绿色采购作为政府采购需要落实的一项政策功能是非常好的落脚点。
三是积极推广电子化政府采购。我国电子化政府采购进展比较快,有利于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体系,也有利于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需求侧减排 驱动供给侧绿色低碳转型
“公共机构具有示范引领效应,推动公共机构需求管理落实绿色采购,能够以点带面,带动全社会形成合力,推动全社会绿色生活方式和绿色生产方式转型。”路斌说。
对于采购人应该如何做好需求管理,路斌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充分利用专家资源,邀请专家参与采购需求调查工作;二是要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将绿色低碳要求作为采购需求,以需求侧减排驱动供给侧绿色低碳转型,推动绿色供应链的形成及高质量发展;三是要加强履约验收管理,开展绩效评价及项目后评估。
完善绿色采购机制 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如何完善绿色采购政策?路斌认为,可以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构建标准体系、加强需求管理、优化评审方法以及建立绩效评价机制等,进一步发挥绿色采购在“双碳”背景下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一是完善绿色采购法律法规。学习国际经验,颁布绿色采购法,或者将绿色采购融入到《政府采购法》中,无论工程、货物或服务都应该践行绿色采购。扩大绿色采购范围,延伸深度和广度,加强对原材料采购、加工、包装、仓储、运输、使用到报废处理等整条绿色供应链的监管。二是要建立绿色采购标准体系。一环扣一环以满足绿色采购需求。三是加强绿色采购需求管理。在采购需求中加入产品全生命周期内对环境的影响。四是优化评审方法。除了价格优先法,还可以加强对方案评审,在方案的基础上报价。五是建立绿色采购绩效评价机制。政府采购不只是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还要评价其对环境的影响,将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加入到采购报价里,鼓励守规矩、保护环境的好企业得到更多的政府采购项目,从而推动全社会绿色转型,助力我国“双碳”目标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