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日前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公告(2022年第28号)。公告指出,福建省财政厅收到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诉,称在武夷山国家公园执法支队委托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的武夷山国家公园资源管护购买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500]FJGC[GK]2022017)中,福建兴远碳科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福建省财政厅决定对福建兴远碳科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如下处罚:处以本次采购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七的罚款,即人民币29400元(人民币4200000元的千分之七);将福建兴远碳科集团有限公司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自处罚决定书生效之日起两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