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供应商的参与门槛,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落点,如何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门槛?重庆市财政局推出了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允许供应商以承诺函代替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据重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减负,重庆市财政局印发了《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政府采购基本资格条件从证明制转向承诺制。根据《通知》,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可以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所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简化,简化后供应商只需以书面形式提供规定格式的《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即可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六项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实行承诺制
根据《通知》,供应商可以用承诺函代替的证明材料包括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材料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等六项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重庆市是中国营商环境建设创新试点城市,今年可能将代表中国城市接受世界银行新一轮营商环境评估的试评估。作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我们坚持与时俱进,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降低门槛提供便利。”重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业务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实行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制,是为了在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前提下,有效降低供应商的参与门槛,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
为方便供应商和项目执行,《通知》提供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相关模板,同时明确了不能以承诺函代替的情形。
如何防止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通知》提醒: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与时俱进 为供应商减轻不必要的负担
“不少供应商向我们表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特别多,准备纳税证明、财务制度证明、社保证明等材料需要投入不少人力。如果参加的政府采购项目多,材料准备负担很重,尤其不利于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竞争。有些证明材料如何提供才是规范有效的也存在争议,甚至成为某些单位控标的手段,妨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重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研究国务院和财政部关于资格条件证明要求的精神后,决定实行政府采购承诺制帮助供应商减轻不必要的负担,保障政府采购公平竞争。”
“《政府采购法》实施近二十年来,很多情况已经发生了变化,之前的证明制现在很多不适用了。比如纳税制度,营改增以及很多企业税收减免优惠等,不少企业在税收减免后不需要缴税,这就没法提供纳税证明,但它是依法合规的、可以提供相应承诺函,不能将其拒之门外。”一位不愿具名的业界资深专家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是政府采购与时俱进的表现,从中央到地方都在积极推行政府采购领域“承诺+信用管理”改革,提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便利度,进一步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