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企业资金压力,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在取消中小企业投标保证金的基础上,武汉市财政局会同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管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点明确了建立预付款保函制度、履约保函制度以及推进电子保函运用三方面内容。
7月12日,中国银行为交通信息项目开具全市第一张政府采购预付款电子保函,市交通运输局在收到电子保函后,无需供应商企业报送纸质保函等相关文件,就可以将50%的合同金额作为预付款支付给企业,极大地减轻了供应商现金流压力和交易成本。同时,预付款保函是一个“双保险”,如果中标(成交)供应商未在保函有效期内供货,或未按合同约定使用该资金,则由受委托金融机构按照该保函约定向采购人履行担保责任,一定程度上保证财政资金安全。
下一步,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广电子保函服务,向全市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推介工作;加快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与金融机构信息系统的数据联通,逐步实现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业务的全流程电子化线上办理,进一步提升供应商便利度和采购工作效率,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武汉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