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区级04
二、项目名称:安康市汉滨区第三人民医院综合住院楼配套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陕西正圆通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丈八北路与科技四路十字东南角九鼎城4号楼2004室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工作”中,发现陕西正圆通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上述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未组织对供应商履约验收及出具验收书,无采购人代表授权函、无评审委员会组长证明材料,采购文件未载明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无评审专家库抽取表,未妥善保管采购文件、未将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中标公告内容不完整,未标注主要标的的规格型号等的问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一条,《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十五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第四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陕西正圆通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安康市汉滨区财政局
2022年0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