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省级43
二、项目名称: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管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及监理项目、陕西省非法集资监测预警系统项目、陕西省森林工业职工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欧洲投资银行贷款陕西生态造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编制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陕西睿晟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金丰大厦2402室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工作”中,发现陕西睿晟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上述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逾期退还保证金、成交结果公告信息不完整、未提供评审专家抽取结果表等问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八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十八条、第二十条、《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陕西睿晟招标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陕西省财政厅
2022年0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