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
有):
SCZD2022-ZB-0660-001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
当事人:榆林市第三医院
地 址:榆林市榆阳区驼峰路街道红山东路468号
当事人:西安运医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六路21号万象汇6号楼11803室
当事人:陕西旭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莲湖区大土门20号开远半岛5号楼2206室
四、基本情况
2022年8月12日,本机关收到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榆林市第三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四标段:麻醉工作站等医疗设备)中供应商涉嫌串通投标的情况说明》(榆交易字﹝2022﹞11号)。报告中称“2022年8月11日市交易中心在组织榆林市第三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四标段:麻醉工作站等医疗设备)的评审活动中,陕西旭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西安运医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在雷同性分析中出现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本机关依法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调查核实,同时启动监督检查程序。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查,情况属实,根据《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中开通标书雷同性分析功能的通知》,该情形可以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现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榆林市第三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四标段:麻醉工作站等医疗设备)的采购活动投标无效,责令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陕西旭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西安运医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在项目中的行为另行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榆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榆林市财政局
2022 年 0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