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财采购[2022]1号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 诚信前途(北京)文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6774484053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石园北区27号楼东侧华森物业3楼
二、基本情况
诚信前途(北京)文化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中标“咸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仪祉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Y-2021-050)。中标后,该公司因自身原因无法履约,于2021年12月21日以书面弃标函形式放弃本次项目中标结果。 我局依法对这一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情况属实。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将诚信前途(北京)文化有限公司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一年内禁止该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诚信前途(北京)文化有限公司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咸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秦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咸阳市财政局
2022 年 03 月 22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