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
有):
YW-2021-HZ-075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深圳华大法医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盐田区北山工业区11栋8楼
四、基本情况
2022年3月23日本机关收到关于“榆林市公安局Y数据库建设项目(YW-2021-HZ-075)”中标供应商深圳华大法医科技有限公司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当中存在虚假证明材料的检举信。检举事项为,对深圳华大法医科技公司直接控股的母公司-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并非中小企业。 本机关依法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调查核实,同时启动监督检查程序。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六条规定,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经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认定并书面答复,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为中型企业。
六、其他补充事宜
榆林市财政局
2022 年 0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