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财政局关于对武汉硕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25 09:56|发布单位:江夏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 称:武汉硕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当事人类型: 代理机构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江夏区法泗街道校车运行服务,项目编号:HBDL-2022-0427;该项目虽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且公告中载明了潜在供应商需按本公告规定上传资格文件,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但公告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存在未按照规定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违规行为,应给予相应处罚。
三、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及第三十二条、《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四、处理结果
对当事人给予警告,限期改正。
五、处理日期
2022年08月22日
执法机关:江夏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2-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