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我们永远在路上,杭州市不断创新落实政策机制,致力于建立‘亲'‘清'型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对政策落地难、企业感受存在‘温差’等难题通过创新逐个解决。”浙江省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负责人吴卫民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介绍,《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发布后,杭州市作为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紧紧围绕创新改革任务清单,主动谋划,提前启动,建章立制,强化落实,运用互联网思维努力高质量地完成国家赋予的重大任务。
严格执行非歧视审查,清除隐性门槛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我国立足新发展阶段,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但是目前阶段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代理机构操作不规范,政府采购各个环节不够公开透明等问题与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不相符,制约了‘有效市场'在公共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充分发挥,影响了资源配置的效率和公平性。为破解这些难题,杭州市一方面优化采购流程。加强采购需求数智化管理,落实采购需求审查机制,并在重点审查中严格执行非歧视审查,杜绝资格条件和技术要求的指向性、排他性。全面实行电子化采购,打破地域和时间障碍,方便外地企业参与竞争。另一方面,强化信息公开。在法定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实行采购意向、采购需求、专家评分明细、验收结果、代理机构综合评价、开标记录与未中标说明、质疑答复、合同变更、供应商信用等‘九公开',推动政府采购全流程透明化。”吴卫民说。
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形式审查 采用“承诺+信用管理”机制
据了解,今年6月,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杭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浙江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其中明确,优化政府采购流程,扶持中小企业提质增效,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实行“承诺+信用管理”。
“供应商只需书面承诺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基本资格条件,无需再提供纳税、社保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大大降低了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了政府采购便利度。我们在明确供应商‘资格自我承诺'的基础上,严格规范限制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的情形。当然,我们也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对承诺事项不实、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严格依法进行处理。”吴卫民介绍。
建立信用星级榜 代理机构和供应商比学赶帮超
据悉,杭州市秉承深化政府采购“诚信价值化”理念,拓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信用星级榜”应用,创造守信践诺、行业自律、公平竞争的良好政采生态。
吴卫民进一步向记者介绍,该局在杭州市政府采购官方网站公开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信用评价结果,以“信用星级榜”的方式展现,使信用“可见、可感、可比”。同时对接“信用杭州”,引用全省企业“531X”信用数据,拓展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的评价维度,提升信用评价的准确度和权威性。另外,该局在信用信息应用方面也提出了要求,明确采购单位在代理机构选择、供应商预付款比例、履约保证金比例等方面充分参考相关信用信息。例如,对信用好的供应商可以在40%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预付款比例并免收履约保证金。此外,该信用评价体系非常灵活,供应商和代理机构近三年的的信用分数都纳入到信用评价体系内,但越早的信用分占比越小。这也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提供了信用修复的机会。
建立政府采购支付数字预警监控机制 实现三大转变
在采访过程中,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工作人员为记者演示了杭州市首创政府采购支付数字预警监控平台,该平台支持供应商网上发起付款申请和提交发票,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单位应及时审核确认后快速完成资金支付。采购文件应明确发起资金支付申请的路径,以便供应商在线查询支付信息,实现“管合同”转为“管数据”、“企业催”转为“财政催”、“比完结”转为“比时效”的三大转变,破解了长期困扰供应商的“催款难”顽疾。
“2022年以来,政府采购监管平台与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平台对接,实现政府采购事项‘一网通办、一次办成',推动了‘互联网+政府采购'深度融合,实现了对政府采购预算指标的监控。同时,在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方面,我局实施了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的制度、免收文件工本费等多项措施,缓解中小微企业资金流动压力。”吴卫民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