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海启动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来看名单

政府采购信息网 王立 2022-08-16 17:33:12

青海省财政厅日前印发了《2022年青海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根据《方案》,本次监督评价工作主要针对代理机构2021年执业情况。由青海省财政厅从已在青海省登记备案的正式代理机构名单范围内,按抽取比率确定检查数量与名单。各市(州)财政部门在确定名额内,统筹分解市(州)本级及所辖县(市、区、行委)检查数量。各级财政部门从每家代理机构抽取项目时,数量不少于5个。青海省本次随机抽取102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检查。具体名额为:省本级及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各13家,海南州、海北州、黄南州、玉树州、果洛州各10家。

《方案》规定,各级财政部门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对被抽取单位执业情况开展监督工作,法律法规依据包括《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有关制度办法、规范性文件等。被抽取单位可自愿参加2022年代理机构评价,其他单位可自愿申请参加。

《方案》明确,监督评价时间从2022年7月开始,采取代理机构自查、书面审查、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具体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材料报送阶段(2022年7月15日至7月31日):被抽取的代理机构根据财政部门通知要求,对照监督评价依据整理本单位相关情况及被抽取项目的文件、数据等资料,对2021年度执业情况,被抽取单位形成自查报告,报送至同级财政部门。参加评价的单位(包括自愿参加评价的单位)形成自评报告,报送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第二阶段为书面审查阶段(2022年8月1日至9月1日):各级财政部门成立监督评价工作组,对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对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工作底稿。

第三阶段为现场监督评价阶段(2022年9月2日至9月20日):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监督评价工作组进一步到代理机构实施现场考察、沟通,并签字盖章确认工作底稿或评价底稿。

第四阶段为处理处罚阶段(2022年9月21日至10月15日):各级财政部门对监督评价中发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违法线索进行延伸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对国家公职人员涉嫌违纪的行为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各市(州)财政部门汇总本地区处理处罚信息,于10月20日前报省财政厅,经省财政厅汇总后报送财政部。

第五阶段为汇总报告阶段(2022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各级财政部门形成本级监督评价工作报告,各市(州)财政部门汇总形成本地区监督评价工作报告,于10月20日前报省财政厅,省财政厅汇总形成全省监督评价工作报告后报送财政部。

  • 附件3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上传版).pdf
  • 附件2检查工作依据文件清单(上传版).docx
  • 附件1代理机构检查名单.doc
广告

政府采购领域首个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提供专业、权威、精准的政府采购政策解读、知识分享及招标采购信息,为政府采购各方参加人铺设一条信息高速通道,满足你随时随地的采购、生意需要。

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信息网

网友评论
个人头像
  • 暂无评论,欢迎您发表观点!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