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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合同公告信息自查工作的通知

十堰市郧阳区财政局 2022-08-11 00:00:00

区各预算单位:

2022年8月2日,省财政厅反馈郧阳区2022年1-7月份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存在诸多不规范的问题,并要求限期整改。现根据反馈的问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合同公告信息自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区各预算单位(含二级单位),各一级预算单位负责汇总所属二级单位。

二、自查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凡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合同公告的政府采购项目。

三、自查内容

(一)录入合同金额失误情况。自查政府采购合同公告中的合同金额是否与该项目实际合同金额一致(特别提示: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合同公告中的合同金额是以“万元”为单位)。

(二)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自查政府采购合同公告中是否存在收取履约保证金情况(注:郧阳区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收取履约保证金)。

(三)信息公告发布规范情况。自查政府采购合同公告中的合同签订日期与合同公告日期是否合法(法律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四)其他问题情况。

四、报送时间及方式

各单位认真填报《郧阳区2022年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公告问题自查统计表》,并于2022年8月5日前将纸质版经单位分管领导审签后加盖单位印章报送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电子版传yyqzfcgb@163.com邮箱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按照自查内容,对本单位2022年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政府采购合同公告信息中存在的问题,做到不漏一个项目,不漏一个问题自查。省财政厅将根据各单位自查统计的问题进行核实,对前期确因工作失误造成的问题本次将不予追责,责令限期整改;另外,对本次自查工作不力、麻痹大意等再次造成的问题,将约谈单位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

附件:郧阳区2022年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公告问题自查统计表

 

 

十堰市郧阳区财政局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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