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政府采购供应商:
为庆祝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学习氛围,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相关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政府采购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有效,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举办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及征文活动的通知》(财办库〔2022〕150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8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开展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砥砺前行二十年,政府采购再出发
二、活动时间
2022年7月15日至9月2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参加知识竞赛。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合中国财经报社共同举办的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参赛人员范围包括:市直财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集采机构全体干部职工,各预算单位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相关人员(3人以上),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5人以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其他自愿参赛人员。知识竞赛采用网上答题方式进行,参赛者进行注册答题时,务必按照登录界面要求准确填写手机号码、本人真实姓名、人员类别、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所在省选择“湖北省”,地区选择“十堰市”。请参赛人员提高答题准确率,90分以上为合格(参赛途径、试题范围等信息详见附件1)。
(二)积极报送征文。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合中国财经报社共同举办的举办的“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政府采购法治建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征文活动。市直财政系统、市集采机构各报送1-2篇征文,鼓励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及其他相关人员积极报送征文。征文活动采用电子邮件投稿方式进行,各单位、人员向中国政府采购报投稿的同时,将征文报送至市财政局(征文主题、要求及投稿方式等信息详见附件2)。
(三)开展培训宣传。通过认真开展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和政策宣传,切实提高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相关人员的履职能力和履职水平。
1.加强培训学习。各主管预算单位结合市财政局4月份组织的政府采购线上实务培训内容,认真组织开展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市财政局将针对《湖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试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采购文件编制及代理业务开展中的疑难问题,对市辖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1次线上培训。
2.加大宣传力度。围绕庆祝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活动主题,总结梳理20年来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开展的现状、经验和成绩,结合政府采购日常工作,制作宣传展板,印发一批政府采购应知应会应办宣传册,从各单位及社会人员报送的征文中择优刊登到市级及以上媒体,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的认识度和支持度。
(四)开展监督检查。结合《十堰市“政府采购行为规范提升年”活动方案》、《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实施活动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监督检查,倒逼政府采购行为全面规范。
(五)召开研讨会。组织召开纪念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研讨会,邀请市直采购人、代理机构及评审专家等代表,回顾二十年来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取得的成就,查找存在的不足,结合当前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学习研讨,探究我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及政府采购工作提质增效的新举措、新思路。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动员。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系列活动是在政府采购领域更好地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重要契机,是提升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履职能力,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有力抓手,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动员、积极参与,确保系列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各主管预算单位组织好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学习培训、知识竞赛及征文活动。集采机构组织政府采购供应商积极参与知识竞赛及征文活动。各县(市、区)财政局按要求参照执行。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报刊、内部刊物、制作宣传展板等形式,宣传解读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全市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及时上报材料。市直各主管预算单位于2022年9月20日前报送本系统20周年活动开展情况、参赛人员名单及成绩(盖章扫描版)、征文;市级集采机构于2022年9月20日前报送政府采购供应商参赛人员名单、成绩(盖章扫描版);各代理机构于7月31日前报送培训需求。以上材料请报送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邮 箱:hbsycgb@163.com
电 话:0719-8102790
附件:1.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2.“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政府采购法治建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征文启事
十堰市财政局
2022年7月15日
附件1
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一、竞赛时间
2022年6月29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
二、参赛资格
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参赛。
三、参赛途径
竞赛采用网上答题方式进行。参赛人员可通过关注中国财经报微信公众号、中国政府采购报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知识竞赛”进行注册答题;也可通过财政部官网、中国财经报网、中国政府采购新闻网链接参与竞赛答题。参赛者进行注册答题时,须按照登录界面要求填写本人真实姓名、单位等相关信息。
四、试题范围
竞赛试题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五、试题类型
竞赛试题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三种题型。每份试题共50道题(每题2分),满分为10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25道,多项选择题15道,判断题10道。题目由系统从题库中按照一定权重随机抽取自动生成。
六、成绩评定
答题不受时间限制,参赛者在答题过程中可选择暂停模式(点击“保存答案”暂停答题,再次答题时选择“继续答题”即可)。参赛者在选择生成成绩单前可多次答题,生成成绩单时以历史最高答题分数为答题最终成绩。答题成绩由系统自动评定,答题结束可打印竞赛成绩单。
七、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活动设置组织奖和个人奖。
1.优秀组织奖若干名。拟在组织工作周密,参赛人数居前列的地区和单位中产生。
2.个人奖106名。其中,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100名,奖品待定。获奖名单将在提交正确答案的名单中随机抽取产生,聘请公证机构对抽奖工作和抽奖结果进行公证。
3.获奖名单将于10月底在中国财经报社纸媒和新媒体上刊登。
八、答题入口
(一)中国财经报网链接:
http://www.cfen.com.cn
(二)中国政府采购新闻网链接:
http://www.cgpnews.cn
(三)中国财经报微信公众号、中国政府采购报微信公众号:
联系人:
中国财经报社 张明柳 010-63806305
吴 敏 010-63803671
附件2
“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
——政府采购法治建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
征文启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之际,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与中国政府采购报联合开展“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政府采购法治建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征文活动,诚邀各级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专家学者、社会代理机构、供应商及社会各界人士畅谈20年来推进政府采购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建言献策。
一、征文主题
展现20年来政府采购法治建设的发展历程、取得的成就以及对创造公平竞争营商环境、促进反腐倡廉、推动政府治理、实现国家经济社会目标的作用;分析目前政府采购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增强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的意见建议。
二、征文要求
(一)文章体裁不限,要求言之有物,文笔流畅,语言简练,具有原创性、思想性和对实际工作的指导性、推动性。
(二)征文字数原则上控制在3000字以内。
(三)鼓励以图片、音视频等多媒体形式呈现。
三、起止日期
2022年6月29日-2022年9月30日(以邮件发送日期为准)
四、投稿方式
电子邮件投稿,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征文”字样,文尾注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单位。
投稿电子信箱:zgzfcgj@163.com
五、征文刊发
《中国政府采购报》将在第三版开辟“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专栏,刊登优秀作品,中国政府采购新闻网、APP、微信公众号将同步刊登。
六、活动咨询及联系方式
1.在线咨询。
征文动态可关注“中国政府采购报”微信公众号。征文活动有关事项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报”微信公众号底部“政采征文”菜单在线咨询。
2.电话咨询。
中国政府采购报社:昝 妍 010-63803675
李 峥 010-63803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