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文件典型问题清单的通知》(川财采〔2022〕90号,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四川省财政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制度,结合实践中的常见、典型问题,梳理形成《政府采购文件典型问题清单》。
据统计,《政府采购文件典型问题清单》共包括未依法确定采购需求、未按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未按规定设置评审因素、违反优化营商环境规定等五个问题种类,每个问题种类包含多个具体问题,每个具体问题又包括其具体的表现形式。例如:未依法确定采购需求中共包括未明确供应商具备的特殊资格条件;未明确采购标的的需执行的标准、规范;需求描述不清晰、不完整、有歧义或者前后表述不一致;擅自提高采购标准;设定最低限价;未依法设置核心产品;未明确履约验收的标准和要求;通过对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样品进行检测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等8个问题问题。而未明确供应商具备的特殊资格条件则包括:未明确供应商须具备的特殊资格条件和提供的证明材料,以“必须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兜底概括这样的具体情形。《政府采购文件典型问题清单》中共包括具体问题31个,61种具体情形。
《通知》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现行制度要求,进一步提升采购文件编制水平,避免出现清单类似问题。
以下为《政府采购文件典型问题清单》全文(文末附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