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广州枫之桥展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珠海区工业大道南855号218房
法定代表人:邹雪锋
联系电话:13434235356
被投诉人1:遵义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遵义市新蒲新区府前路建投大厦
联系人:雷先生
联系电话:15519443559
被投诉人2: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遵义市汇川区天津路水榭花都D栋23-1
联系人:倪萍
联系电话:18984958808
相关供应商:龙韵应急管理咨询服务(贵州)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一期13号楼1503
联系人:钟海
联系电话:13595028299
投诉人广州枫之桥展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就“应急黔行2022贵州综合应急演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过程质疑回复不满意向本单位提起投诉。经审查,本起投诉符合法律规定受理条件,本单位于2022年6月24日予以受理,并按规定向被投诉人及相关供应商发出《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相关当事人已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复说明。本机关依法开展调查,现已审查结束。
投诉事项:最后报价没有密封提交,我司怀疑我司的报价被泄露。
投诉人于2022年6月13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开标当天共有五家供应商参与投标。评审结束后,即开始第二次报价,我司的授权委托人按照要求进入评标室填写了第二次报价表后,工作人员没有要求密封就直接让我司递交了报价,我司认为该流程不严谨、不合理、不公正。我司认为最终报价第一应密封提交,第二所有供应商应同时提交,第三报价应当着所有评委和所有供应商的面同时拆封,过程才为严谨、公开透明。报价结束后,龙韵应急管理咨询服务 (贵州)有限公司报价为219万元整,排名第一,我司报价为220万元整,排名第二。贵州龙仁影视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报价为258万元整,排名第三,贵州义伟兄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58.2万元整,排名第四,贵州光和尘文化发展有限公司259万元整,排名第五。龙韵应急管理咨询服务(贵州)有限公司与我司的报价相差1万元,我司认为我司的报价被泄露。
被投诉人1(遵义市应急管理局)答复:
项目开标是由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法规及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的程序、地点、要求组织实施的,所有供应商二次报价,均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由专家组在评标室组织实施的,其过程无代理机构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参与,项目二次报价的评标室是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区域。
被投诉人2(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答复:
二次报价评标室是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下,所有供应商的二次报价,均由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评标区监控系统的监督下进行,通信工具统一放置,然后由供应商单独带着空白的二次报价函进入评标室进行填写的,其过程公司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人员未介入。不存在投诉人所说的报价被泄露。
相关供应商(龙韵应急管理咨询服务(贵州)有限公司)答复: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项目需求公示、采购文件及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要求,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本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查明情况如下:
2022年6月13日本项目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02评标室进行竞争性谈判,评审小组人员通讯工具统一放置。在本项目进行二次报价时,各供应商到达指定地点后依次进入进行二次报价的填报提交,全程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视频监控下进行,评标过程未发生异常情况,也未发现现场人员有异常交流的情况。上述事实有投诉人的投诉书及被投诉人、相关供应商的答复说明、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现场数字见证情况记录表及现场监控视频佐证。
本机关认为:
被投诉人组织开展本项目采购活动,按要求进驻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全程按照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流程进行,且在中心视频监控全覆盖范围内开展,全时段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见证人员未发现异常。我局认为,被投诉人组织开展本项目采购活动,已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投诉人所称自己公司报价被泄露,未提交相应证据佐证,也与调查查明情况不符,缺乏事实依据。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投诉人及相关当事人可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遵义市人民政府或贵州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