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方晖应急救援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华南装饰材料城内A座221、223、225、227、229、231号铺位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潮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车及消防器材项目(包组14)”(项目编号:0809-2141GDG15170)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方晖应急救援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方晖应急救援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85.825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财 政 部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