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大理市监察委员会近日发布《大理市关于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其中通报了海东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组原组长杨忠违规为他人投标提供帮助的问题。
2017年7月,时任海东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组组长杨忠,负责七星山项目实施的邀请招标、质量监督、工程验收等工作。杨忠未严格按照招投标管理办法开展七星山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收受礼品香烟,为他人投标提供帮助,破坏了市场经济活动的正常秩序。2022年6月17日,杨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下为通报全文——
大理市关于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
为深入贯彻《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扎实开展“清廉云南”建设,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大理市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现将3起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海东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组原组长杨忠违规为他人投标提供帮助问题
2017年7月,时任海东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组组长杨忠,负责七星山项目实施的邀请招标、质量监督、工程验收等工作。杨忠未严格按照招投标管理办法开展七星山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收受礼品香烟,为他人投标提供帮助,破坏了市场经济活动的正常秩序。2022年6月17日,杨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大理粮食购销储备中心上关粮食购销站原站长李刚违规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兼职取酬问题
2009年至2012年间,时任大理粮食购销储备中心上关粮食购销站站长李刚,违规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做粮食生意,同时违规在粮食企业兼职取酬。以上行为对我市粮食购销领域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李刚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4月24日受到留党察看2年、政务撤职处分。
三、海东镇向阳村党总支塔村第二支部原书记施文律己不严,野蛮阻止施工的问题
2015年5月至7月25日期间,施文不以身作则,未通过正常途径正确反映个人想法,采取召集多名人员多次阻止某某有限公司工地施工的过激行为,致使该公司生产活动无法进行,严重破坏企业经营环境。2015年7月25日,施文受到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2021年12月23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既有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也有基层党员为谋取个人利益,破坏企业正常的经营环境问题。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引以为鉴、举一反三,树牢“抓优化营商环境,就是抓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工作理念以及“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的服务理念,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既要守住底线、规范用权,又要靠前服务、主动作为,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效能,增强市场敏锐性和洞察力,严禁劣币驱逐良币做大成势,努力打造大理市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强化政治监督的重点内容,在“清廉云南”建设行动中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严肃查处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持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努力营造全市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
中共大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大理市监察委员会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