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普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普洱市
公告正文
普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2〕第1号
一、项目编号:
YNKZ-2022-002(二次)二、项目名称:
普洱市职业教育中心特种作业安全生产实操、培训、考核基地建设项目(采购日期:
2022-02-16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13号
被投诉人:云南恪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普洱市思茅区凤凰路社区10号1楼
供应商:武汉市腾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一产业园光谷大道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基地建设项
当事人:普洱市职业教育中心
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普洱市思茅区佛莲山路68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中标部分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2、中标供应商不满足招标文件项目团队实力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投诉人对采购过程或者采购结果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认定本次中标结果无效。采购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办理:一是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依法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二是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普洱市财政局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