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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财政局关于对湖北鑫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恩施州荣皓装修设计公司、湖北省元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2-06-29 00:00:00

来凤县财政局关于对湖北鑫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恩施州荣皓装修设计公司、湖北省元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2-06-29 09:19发布单位:来凤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  称:湖北鑫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恩施州荣皓装修设计公司、湖北省元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当事人类型: 供应商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本机关对湖北鑫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恩施州荣皓装修设计公司和湖北省元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来凤县粮油收储公司粮食应急保障中心续建项目设备采购”中的串通投标案件已调查终结,现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经查,湖北鑫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恩施州荣皓装修设计公司和湖北省元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来凤县粮油收储公司粮食应急保障中心续建项目设备采购”中,涉及合同金额507500元。上述事实,有来凤县公安局移交线索、成交公告、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予以佐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九条、六十一条之规定,本机关于2022年6月23日依法告知了本机关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和事实依据,并告知了三家公司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权利。三家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综上所述,三家公司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之规定。

三、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一)(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四)款之规定。

四、处理结果

本机关决定:
1.对湖北鑫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予以批评教育,并处以3000元罚款。
2.对恩施州荣皓装修设计公司予以批评教育,并处以1000元罚款。
3.对湖北省元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予以批评教育,并处以1000元罚款。

五、处理日期

20220628


执法机关:来凤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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