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消息,6月23日,《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简称《条例》)获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条例》出台后,将有力推动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迈上新台阶。
这部《条例》,是全国首个对L3 及以上自动驾驶权责、定义等重要议题进行详细划分的官方管理文件,为已经达到有条件自动驾驶的车型合法上路,扫除政策障碍,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
数据显示,2021年,深圳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营业收入1066亿元,开放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145公里,率先在妈湾港实现智能网联汽车规模化示范应用。《条例》是深圳在新兴领域的重要立法,也是我国首部规范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法规,对智能网联汽车的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准入和登记、使用管理等作了全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