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编号:
GZLB采2022-009二、 项目名称:
三、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西青篱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工业园工业大道68号
邮编:336000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陈小康 联系电话:18785196417
授权代表:祝麟 邮 编:550000联系电话:13595189395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三桥美的
被投诉人1:贵州鲁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遵义市天津路水榭花都B幢4楼405室
邮 编: 563000 联系人:张鑫铭 联系电话4006790086
被投诉人2: 贵州大恒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 址: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南关街道遵义电子商务城1期C3#号楼5-16、5-17
邮 编: 563000 联系人:何家强 联系电话:18708641150
四、
投诉事项审理
情况
(一)受理情况。
投诉人就正安县人民医院眼科手术显微镜、眼底激光仪设备采购中标结果不满意,向投诉人提出质疑且对质疑回复不满意,向本局提起投诉。经审查,本起投诉符合法律规定受理条件,我局于2022年5月20日收纸质资料,于5月20日予以受理。本局受理投诉后,依法检查了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相关资料,向被投诉人发出《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被投诉人(贵州鲁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贵州大恒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下同,于5月25日提供了书面答复。(二)审查情况
依据被投诉人向我局作的书面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采购文件、开标现场情况记录表和投标文件等),经审查,本局认为:
针对投诉事项一:本项目采用的是竞争性磋商方式,其程序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相关要求,且开标现场记录表和二次报价中有你公司代表签字的对过程无异议的认可。不存在“开标流程不规范”问题。
针对投诉事项二和投诉事项三:因磋商文件规定,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而不是采用低价中标法,因此报价只是评分的主要因素,而不是决定因素。且磋商文件将报价权重设定为30%,也是符合要求的。你公司此项得分为满分30分,是最高的。你公司没有中标是因为商务部分和售后维保两部分有扣分。如技术参数上有一个负偏离扣了2分;在设备选型上未提供采购人盖章认可的选型确认书,自然为0分;售后维保方面也有扣分。由此可见,磋商小组在评审上是公平、公正的。
五、
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
综上所述,本项目采购程序是合法的,结果是公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现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本局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你公司投诉的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投诉人可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正安县人民政府或遵义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正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正安县财政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