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贵州兴源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自治州惠水县涟江街道建设路城建商贸城
被投诉人:贵州昱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合肥路70号恒大中央广场C1B栋419室
相关供应商:平塘县正鑫生态种养殖场
地 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平塘县摆茹镇新优村甲露组
当 事 人:贵阳市黔灵山公园管理处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枣山路187号黔灵公园内
四、基本情况
贵阳市黔灵山公园管理处委托贵州昱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对“公园运行维护及基础设施维修改造—贵阳市黔灵山公园动物园2022年度饲料采购项目(编号:ZFCG20220025-001)”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投诉人认为招标过程及结果损害本公司利益,于4月6日向贵阳市黔灵山公园管理处、贵州昱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递交质疑函,质疑内容为:2022年3月28日,在对“公园运行维护及基础设施维修改造--贵阳市黔灵山公园动物园2022年度饲料采购项目”的评标中,有专家或业主代表进行不公正评分,打分有偏向。贵州昱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对质疑问题进行了书面回复。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2年4月19日向我局递交了投诉书。投诉事项为:
2022年3月28日,在对公园运行维护及基础设施维修改造--贵阳市黔灵山公园动物园2022年度饲料采购项目的评标中,有专家或业主代表进行不公正评分,打分有偏向。我公司的正当诉求,质疑,代理公司不予受理,请求财政局核查真正的事实,是否有猫腻,暗箱操作,违规操作。
经查,投诉事项未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因此,我局受理投诉事项为:2022年3月28日,在对公园运行维护及基础设施维修改造--贵阳市黔灵山公园动物园2022年度饲料采购项目的评标中,有专家或业主代表进行不公正评分,打分有偏向。我公司的正当诉求,质疑,代理公司不予受理,请求财政局核查真正的事实,是否有猫腻,暗箱操作,违规操作。
经审查,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实现线上开评标,专家评标室相互独立,在评标现场专家通过评标系统进行独立评分。专家复核认为,投诉人主观分已为优档,因投诉人投标文件中供货方案有大量篇幅为人员资料,实质内容有欠缺,给予适当扣分。投诉人提供了5份业绩合同,第一份合同签订日期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不予给分,第二份业绩合同的签订日期有涂改痕迹,涂改前日期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不予给分。此外,投诉人报价得分为系统自动生成,不由专家进行评定。此后,我局核实了该份涂改日期合同的真实性,认定该合同为真实的,经专家评定,即便加上该份合同业绩分,排名不发生变化,不影响本项目中标结果。经书面审查,代理公司在法定时间内对投诉人的质疑进行接收并答复。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投诉人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贵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贵阳市财政局
2022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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