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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违规情况公告(第二期)

贵州省财政厅 2022-06-10 00:00:00

根据《贵州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暂行办法》(黔财采〔2021〕10号文)规定,按照《贵州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平台运行规则》规范标准,贵州省政府采购云平台近期针对采购单位的投诉和举报情况,现将入驻供应商违规情况和惩戒情况公示如下:


1、违规情况通报:

序号供应商名称违规事件违规情形
1贵州泰诚达贸易有限公司项目编号:电子反拍62022051699409515供应商在电子卖场竞价中标后不供货,不按要求履行合同
2贵阳市观山湖区恒怡文体用品商行项目编号:在线询价62022042452927998供应商在电子卖场竞价中标后不供货,不按要求履行合同
3南明区林兴电子产品经营部项目编号:电子反拍62022052647184876供应商在电子卖场竞价中标后不供货,不按要求履行合同
4贵州世纪博文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编号:电子反拍62022051899244599供应商在电子卖场竞价中标后不供货,不按要求履行合同

 


2、违规惩戒:

针对上述违规的入驻供应商,贵州省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贵州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平台运行规则》规定对其作出相应诚信预警、诚信分扣除和惩戒处理:


序号供应商名称扣减诚信分限制操作权限
1贵州泰诚达贸易有限公司橙色预警一次,扣减50分诚信分停止电子卖场交易6个月
2贵阳市观山湖区恒怡文体用品商行橙色预警一次,扣减50分诚信分停止电子卖场交易6个月
3南明区林兴电子产品经营部橙色预警一次,扣减50分诚信分停止电子卖场交易6个月
4贵州世纪博文科技有限公司橙色预警一次,扣减50分诚信分停止电子卖场交易6个月
注:违规惩戒起始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生效。


为保障贵州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以下简称电子卖场)健康有序运行,请各入驻供应商按照《贵州省电子卖场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遵守电子卖场各项运行规则。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以上供应商在3 个工作日内可进行申诉,申诉邮箱:guizhou_zcy@163.com,未申诉或申诉无效则处罚生效。


请各入驻供应商在进行报价前和合同履约过程中仔细核查各项工作,今后入驻供应商若出现违规违约情况,将从重惩戒,请各入驻供应商知悉。

 

贵州省政府采购云平台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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