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货后,采购人未及时付款的情况时有发生。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链条中,采购人也占据着重要地位。采购人应积极配合供应商确认融资回款账户信息,并按时按合同支付合同款项,才能保证合同融资链的完整性。那么,采购人应该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发挥怎样的作用呢?
“近年来,在财政‘紧平衡’背景下,出现部分采购人拖欠采购账款的现象,影响了政府采购信用,进而影响合同融资链条稳定。”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姜爱华表示,应该进一步强化采购人法律意识,及时支付采购账款,确保政策协同链条稳定。采购人要强化法律意识,维护政府采购良好信用,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政府采购款项,防止因为拖欠采购款导致的政策协同链条断裂情况出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白志远认为,部分政府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重视采购活动程序,但对中标或成交后的合同签订及备案环节不重视,存在备案不及时、备案信息不完整、信息公开缺乏时效性、完整性、透明度等问题。同时,采购人对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了解不够且配合度不高,缺乏对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宣传的主动性。此外,还存在因政府原因造成中标商在融资期限内未偿还贷款,发生合同融资金融风险的可能,政府应确保采购资金的按期准确支付。
文化和旅游部财务司绩效和政府采购处副处长宋宇表示,从政府采购角度来说,作为采购人,应该切实落实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要求,在政府采购预算中预留好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中小企业能够承接的合同,可授予尽授予。尤其是要重点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让中小企业获得尽可能多的政府采购合同,这是融资的根本和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