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有着不可或缺的地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少中小企业面临停工甚至倒闭的困难。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作为一种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手段,受到了很多财政部门的高度重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白志远表示,当前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融资难;二是融资慢;三是融资贵。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
财政修渠 引金融“活水”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一个很重要目标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从2002年出台的《政府采购法》到2011年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再到2020年出台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都体现了这一目标。而‘融资难、融资贵’是中小企业尤其是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因此,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出发点、作用点也在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比如2011年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表明,其出台的主要目的之一是‘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姜爱华介绍。
姜爱华表示,观察近年来地方政府发布的众多提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文件,无一例外都瞄准中小企业,而中小企业恰好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最大的一个群体。因此,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目标相伴相生。
据悉,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作用,将更多的金融“活水”精准引入中小企业,我国地方政府很早就开始了对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探索,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2012年,浙江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中小企业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申请贷款。同年,江苏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在省辖市一级全面启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工作。2013年,江西省财政厅制定《江西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贷融资办法(试行)》,通过无抵押的方式实施政府采购信贷融资。2015年,河北省财政厅印发《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试行)》。紧接着,宁夏、吉林、山东、河南、湖南、广西、内蒙古、湖北等省(自治区)也纷纷出台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方案或实施办法。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除政策保障措施外,不少省市还依托政府采购网,积极搭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线上服务平台。使中小企业凭借政府采购合同,通过融资平台在线选择融资机构并发起融资申请,在无抵押、无担保的情况下即可办理代理业务,为一些中小企业解决了“燃眉之急”。目前,广东、山东、宁夏、广西、山西、青海等省(自治区)均已实现了线上政采贷融资业务全覆盖,海南、黑龙江、湖北、西藏等省(自治区)也在测试或开发当中。
一笔笔贷款 为中小企业积蓄力量
据不完全统计,从2020年9月到2022年5月底,湖北省累计开展融资业务1748笔,累计融资合同金额121.7亿元,实际完成贷款46.3亿元,惠及中小企业1457家;2021年,浙江省新增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1042笔,新增政府采购合同融资84亿元,新增848家受惠中小企业;广东省2021年已有34家金融机构进驻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共为673家中小企业提供融资860笔,融资金额24.39亿元;江苏省2021年全省实际发放“政采贷”达20亿元;截至2021年末,广西全区14个地市均已实现线上“政采贷”融资业务落地,共有121家企业通过线上“政采贷”向25家银行获得融资,融资158笔,金额11.47亿元;陕西省2021年已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贷款6.28亿元;吉林省2021年全年共为全省中小企业融资3.19亿元;辽宁省2021年起至2022年5月底,共为418家中小企业安排授信,授信额度1.9亿元;截至2022年5月底,内蒙古自治区成功贷款82笔,累计贷款金额1.2317亿……切切实实帮助了中小企业排忧解难。
姜爱华认为,从政策实施效果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促进了财政部门与金融部门更加紧密合作,提升了中小企业融资的可及性、便利性,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为促进中小企业创新积蓄了力量。
文化和旅游部财务司绩效和政府采购处副处长宋宇也表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但真正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是个系统工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在推动该问题解决中将发挥很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