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关于对湖北志能建筑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2-06-02 16:32|发布单位: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 称:湖北志能建筑有限公司
当事人类型: 供应商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三、处理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财法[2013]1号)第十二条
四、处理结果
处以罚款人民币16716元(大写金额:壹万陆仟柒佰壹拾陆元整)
五、处理日期
2022年06月02日
执法机关: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2-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