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日前印发了《关于公开征集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保函保险类金融机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为了便于规范统一管理,本次征集仅面对银保监会批准具有保证保险经营范围的,并在辽宁省内设有省级及以上分支机构的保险类金融机构。各金融机构通过与辽宁政府采购网(www.ccgp-liaoning.gov.cn)公共服务平台对接,为辽宁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电子保函服务。按照管办分离的要求,辽宁政府采购网向金融机构提供基础数据服务,各金融机构需保证数据的安全性,不得用在政府采购以外任何场景。
《通知》明确,5月25日前,符合征集标准的金融机构均可携带相关资质提出申请,随时申报、随时审核、随时接入。各金融机构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流程构建线上保函系统,做到见索即付,并需公布联系人、联系方式、商务和技术标准等信息。
征集流程共分为五步:第一步为具有银保监批准的保证保险资格的并可办理线上电子保函的保险类金融机构,可按照征集公告要求提出申请。第二步为辽宁省财政厅及时对金融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第三步为辽宁省财政厅及时对金融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第四步为合格的金融机构与辽宁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技术对接,并进行上线前技术评估。第五步为经评估合格的金融机构可上线试运行,试运行期限为 3 个月。符合试运行考核标准的金融机构在试运行结束后可自主正式运行。
关于申请应当提交的资料内容和格式要求,具体为:一是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银保监会批准的保险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及风险评级证明(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二是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银保监会批准的保险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及风险评级证明(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三是提交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可点击附件下载)。
提交资料邮寄地址为: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3号1157室;电子邮箱:lnscztcg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