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华中农业大学采购与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招中心)对水电计量表具改造、实验室通风系统、实验室台柜、实验室音视频系统、家具等7个项目开展了采购需求调查。将初步确定的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据统计,7个项目的采购需求书下载次数高达560次,共收到17份修改建议书。”采招中心主任付军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介绍,项目均是先由采购用户对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开展采购需求调查,对专业性非常强的项目组织校内外专家需求论证会,在此基础上初步确定采购需求并公示。针对收到的意见进行论证,委托专业机构或邀请专家与采购用户一起对有关修改意见进行论证,并将修改结果反馈给供应商,最终确定项目采购需求。
据了解,在严格的需求确定环节把控下,所有项目执行过程中,未收到一起质疑投诉。而这一系统化的采购需求管理程序,源于该校制订的《华中农业大学落实<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那么,《实施方案》有哪些亮点呢?
主体责任明确
付军介绍,高校采购人包括采购用户、采购部门以及其他归口管理部门,是采购的责任共同体,明确采购需求管理中各方的任务和责任至关重要。《实施方案》首先要明确学校采购用户与采购、财务、资产、基建、审计、信息中心等部门在需求调查、论证、需求公示、计划编制、风险审查等环节中的职责和任务,建立有效的工作管理沟通协同机制,使采购需求管理主体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调查范围明晰
以采购需求管理为契机,把好政府采购源头关,除22号文规定的四类应当开展需求调查的项目外,依据学校实际和专业特色,考虑将师生关注度高、竞争比较激烈、质疑投诉较多的项目纳入采购需求调查范围,并将采购需求提前公示,公开征集意见,促进各类项目采购需求的合规、完整、明确,化解采购中一些突出的问题,切实提高学校采购质量和效率。
操作简单可行
《实施方案》不仅要包括22号文的核心要义,在确保要素齐全、程序规范的情况下,尽可能简明扼要,做到流程标准化、文本制式化、分工明确化,确保执行过程中方便快捷、职责明确,落实“放管服”的同时,全面执行政策要求。
《实施方案》发布后,采招中心为了更好地落实,从四方面推进。
一是加大宣传培训指导。通过培训,宣传相关政策,让采购用户认识到采购需求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实施方案》中列出的特别项目的执行程序和方法,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精心指导。
二是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实施方案》中明确了相关可行性论证的归口管理部门,发挥业务部门专业性和服务保障作用。对于需求复杂的采购项目可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吸纳社会力量参与采购需求编制及论证。
三是推进采购需求标准化。《实施方案》中设计了《采购需求书》《采购需求调查报告》《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采购需求修改建议书》《采购实施计划》《一般性审查表》《重点审查表》等7个文本模板,其中前两个由采购用户组织实施,后五个由采招中心组织实施。不仅方便了采购人操作,减少工作量,还规范了采购需求管理执行的标准化。同时通过对采购需求公示,接受供应商的修改建议,促进通用项目采购需求标准化,在执行同类采购项目时,可以直接参考少走弯路,不断提高采购效益。
四是统筹安排采购周期。“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确定后,我们就组织采购用户召开项目启动会,统筹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意向公开、需求管理、采购招标、合同签订等采购前、中、后各个环节所需要的法定或预计时间,积极推进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有效减少采购周期延长对教学科研工作和资金支付进度的影响。”付军如是说。
“提升政府采购管理质量是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的重要部分,也是持续改善办学条件,服务学校 ‘双一流’建设的重要保障。”付军表示,目前华中农业大学所有的政府采购项目全部依据《实施方案》开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从实施情况来看,《实施方案》初步达到预期效果。一方面建立健全了采购需求管理制度,强化了内部流程控制,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另一方面促使采购需求合规、完整和明确,有效遏制了采购需求潜在的排他性,市场竞争更充分,大幅减少质疑投诉,采购工作变被动为主动,提高了采购质量和效率,实现了优质优价,营造了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