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财政部共发布33则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五百七十四号——第一千六百零六号),其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2则,行政处罚结果公告11则。据统计,在这33则信息公告中与采购文件编制有关的问题共有五则,以下为具体情况:
第一千五百七十六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查看详细)指出,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10为: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要求、评审因素设置不合理。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投诉事项3成立,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根据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4、5、6、7、8、9、10缺乏事实依据。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编制不合理的问题限期改正。
第一千五百八十二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查看详细)指出,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开标的时间不合理。2.招标文件技术需求说明不够清晰,技术指标指向“云哨”产品。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鉴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投诉前已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责令采购人依法开展采购活动。
第一千五百八十七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查看详细)指出,投诉人因对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3:招标文件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3缺乏事实依据。根据第三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投诉事项2成立。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确认采购活动违法。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问题限期改正。
第一千六百零三号(查看详细)、第一千六百零四号(查看详细)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指出,财政部在依法对“沈阳铁路公安局本级智能枪弹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NHC20210623178)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存在“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财政部决定对沈阳铁路公安局、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