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大华政采[2021]069号
二、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东南区学生公寓空调项目(二次招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武汉首之创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二雅路西湖庭苑2东1单元5号
被投诉人1:华中师范大学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
被投诉人2: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健康街2号塔子湖组团I地块S3栋办公A单元23层
相关供应商:武汉振兴天丰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武汉振兴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汉西二路59-61号香江家居A2区一层A010039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3为:武汉振兴公司所投产品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投诉事项2为:其响应文件优惠条件优于磋商文件要求,但未成交。投诉事项4为:本项目评审专家未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4成立,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对投诉事项1、2、3不再审查。
责令代理机构就未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录音录像不符合要求的问题限期改正。
财 政 部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