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TCZX-HW-2021-057
二、项目名称:山东大学第二医院生殖医学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东锦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阳光新路欧亚大观商都B2-1124
被投诉人:同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创业大厦麒麟商务楼201室
当事人:山东大学第二医院(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济南市北园大街247号
相关供应商1:深圳市盛信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盛信康公司)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东方建富怡景工业城B2栋201
相关供应商2:山东鼎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鼎德公司)
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舜华路359号世纪财富中心AB座932室
相关供应商3:济南中蓝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中蓝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创业大厦麒麟商务楼201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3为:投诉人认为代理机构未公示所有供应商的详细得分及得分依据。投诉事项2为:投诉人认为中蓝公司、盛信康公司、鼎德公司涉嫌围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3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本项目存在代理机构就未依法进行资格审查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废标,并责令代理机构就上述问题限期改正。
财 政 部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