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
各市级采购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落实 “放管服”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制定了《昆明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执行。负面清单所列内容均系法律法规禁止条款,各政府采购当事人应遵照执行。负面清单未列事项请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我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反映。
附件:《昆明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
昆明市财政局
2019年9月30日
联系人:孙晓维 65940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