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易采通App有问有答栏目上,关于询价采购的一个问题被广泛关注,“招标方式,有三家供应商投标,其中两家投的是同一品牌,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相同品牌的规则,两家只能算一家供应商,这种情况下是不能开标的。但如采用的是询价方式就可以继续进行下去,三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由询价小组进行评审是吧?”近日,记者也接到过两个采购人的咨询:车辆询价采购必须是三家不同品牌的经销商吗,对同一品牌的三家经销商进行询价是否可以?
奇怪的是,大家对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这两种非招标采购方式,知道必须三家以上不同品牌经销商响应才可以,为什么唯独对询价采购有此疑问呢?车辆询价采购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电子商城的网上询价≠询价采购方式
“我们在电子商城里的询价就是可以同一品牌的,没有要求必须三个不同品牌供应商。”某地检察系统采购人认为,询价采购只要有三家经销商参与就行,不管是否同一品牌。
例如,某地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分为网上直购、网上议价、网上竞价、网上询价四种采购模式。其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以上采购模式仅限于网上超市。网上询价模式是在网上发布询价需求,供应商在系统中报名参与询价。如果只有一家入驻供应商报价,采购人可以与该入驻供应商议价;如果有多家入驻供应商报价,入驻供应商之间进行竞价,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同一品牌多个经销商参与询价也可以。
对于同品牌竞争的问题,相关工作人员认为,“网上超市的询价模式跟询价采购方式不是一个概念,规则也不一样,采购人不要搞混了。另外,框架协议采购施行后,网上超市的采购规则和架构也要变化,正在研究中。”
其实,全国大部分地方都已建立电子商城或者网上超市,规则也不一样。政府采购业内专家提醒大家,“电子商城或网上超市的询价模式,并不是政府采购的询价采购方式,很多采购人把两者混淆了,才得出‘询价采购方式同一品牌三家经销商参与响应也可以’的结论,这是不对的。”
询价采购须三家以上不同品牌供应商响应
记者通过正福易找标标讯系统查询车辆询价采购项目,发现不少询价通知书中要求的是“同一品牌三家以上经销商之间的询价”。例如,某部门应急保障用车项目询价公告,预算金额185万元,采购需求是购置某品牌SUV1.5T车型14辆;某品牌皮卡2.0T车型6辆。此项目在询价公告中直接指定品牌,要求的就是指定品牌的三家以上经销商参与询价。
显然,部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询价采购可以是同一品牌经销商之间进行询价。
“这种理解是错误的。”政府采购业内专家金翔表示,询价采购方式也应当有三家以上不同品牌的供应商响应才合规,不能是同一品牌经销商之间的询价。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参加投标如何计算供应商家数的复函》(财办库〔2003〕38号)中对此明确:《政府采购法》实施后,为了避免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出现多个投标人的现象,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以及政府采购服务和工程,也按此方法计算供应商家数。
金翔分析,无论是招标还是非招标采购方式,都是按照此方法计算供应商家数。所以,询价采购方式也必须满足3家以上不同品牌供应商响应的条件。如果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就要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