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上海市财政局印发通知,暂停该市全部政府采购活动,延期至4月6日后举行。由于疫情形势目前仍然非常严重,上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日前印发了《关于继续延期开展本市有关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根据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本轮疫情封控管理要求,本市需现场开展的评标(评审)、谈判、磋商、线下开标,以及受疫情防控所限无法举行的线上开标等政府采购活动原则上继续暂停,重启时间与本市解除全域静态管理保持同步。
《通知》强调,疫情防控涉及的紧急采购项目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和上海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稳妥有序开展本市政府采购活动的意见》(沪财采〔2020〕5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建立采购“绿色通道”,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