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消息,2021年四季度该局对全市管材、电热水壶等36种产品开展了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本次监督抽查涉及全市范围内其中生产领域238批次、流通领域848批次、电商领域40批次。经检验,发现不合格产品65批次(生产20、流通42、电商3),不合格产品发现率5.8%。具体情况如下(电器类):
电热暖手器/电热水袋。抽查产品11批次,其中生产领域1批次、流通领域10批次。对所抽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15.3)、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检验出4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6.4%。不合格项目为: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电热水壶。抽查流通领域产品11批次。对所抽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固体绝缘、电源端子骚扰电压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检验出1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9.1%。不合格项目为: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
电热毯。抽查产品10批次,其中生产领域1批次、流通领域9批次。对所抽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15.3)、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5层折迭)、结构(22.107,22.113)、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抽查产品17批次,其中生产领域2批次、流通领域15批次。对所抽产品的燃气系统气密性、烟气中CO含量(无风状态)、熄火保护装置(5.2.3.1.1)、烟道堵塞安全装装置、风压过大安全装置、防干烧安全装置、电气安全(接地措施、接地电阻、电气强度)、热效率、热水产率、标志(铭牌、安全注意事项)、包装(燃气种类一致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家用燃气灶。抽查产品15批次,其中生产领域1批次、流通领域14批次。对所抽产品的气密性、热负荷(a、c)、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COα=1)、燃烧工况(熄火、小火燃烧器燃烧稳定性)、温升(操作时必须接触部位)、耐热冲击、耐重力冲击、熄火保护装置(闭阀时间)、油温过热控制装置、热效率、直流电压异常、一般结构、零部件结构、标志、包装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检验出5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3.3%。不合格项目为:一般结构、热负荷。
生物质成型燃料。抽查生产领域产品7批次。对所抽产品的堆积密度、全水分(收到基)、灰分(干燥基)、收到基低位发热量、氮(N,干燥基)、硫(S,干燥基)、氯(Cl,干燥基)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检出2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8.6%。不合格项目为:氮(N,干燥基)。
浴霸。抽查流通领域产品10批次。对所抽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15.3)、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电源端子骚扰电压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检验出3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0%。不合格项目为: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接地措施、电源端子骚扰电压。
检验为结论为不合格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在收到抽检结果通知后,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查明不合格的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整改,并向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提交整改报告和复查申请。家用燃气灶等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者、销售者,要依法严肃处理,加大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维护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