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政府采购行为规范提升年”活动方案
市直各预算单位、市内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着力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和市场环境,促进政府采购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有效,市财政局决定在市直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行为规范提升年”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及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依法采购,公正公平”的原则,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为主线、以全省营商环境评价结果为导向、以开展“政府采购行为规范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围绕日常工作对标对表找差距、补短板,全面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
二、时间及范围
(一)活动时间。活动自2022年3月18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止,围绕目标和任务,分阶段、分版块实施(具体安排见附表)。
(二)活动范围。市直各预算单位、市集采机构、市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
三、提升内容
(一)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行为。按照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相关要求,持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强化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诚信意识,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二)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压紧压实采购人在建立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落实政府采购需求管理、规范履约验收、开展绩效评价等方面的主体责任。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支持科技创新、支持合同信用融资、促进绿色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功能。
(四)全面公开采购信息。严格执行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要求,按照规定时间全流程、全方位公开采购意向、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预算、更正事项、采购结果、采购合同、验收结果和监督处罚信息。
(五)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及时推动预算一体化系统政府采购模块上线运行,并充分运用数据统计分析,将监督管理贯穿于政府采购执行各环节;充分利用现有的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断完善在线评标各项功能,同步开展在线监管。
四、工作措施
(一)推进制度建设。
1.制定印发《十堰市市级政府采购行为规范》。全面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厘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应遵循的基本要求和准则,构建开放包容、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运行环境。
(二)强化培训宣传。
1.加强培训学习。一是举办常规性业务知识培训班,引进专家学者培训授课,对市直各预算单位、市内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等进行针对性培训,并对学习成果进行检测,确保参训人员熟练掌握政府采购领域专业知识与行业动态。二是开展定向业务培训,对近几年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几家医院,采取上门培训+业务指导的方式,促进其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2.加大宣传力度。有效利用宣传媒体、门户网站等平台,加大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信用体系建设、支持乡村振兴、支持科技创新等政府采购领域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公众政策知晓度,营造阳光守信的政府采购氛围。
(三)开展监督检查。
1.开展网上巡查。结合日常工作,精准锁定网上巡查的重点事项,通过数据比对,加大对各类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的监管力度,督促采购当事人做到即知即改,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2.开展专项检查。严把督查关,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实施活动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监督检查,确保政府采购当事人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相关活动。一是开展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考核。二是按照上级统一安排布署,开展对代理机构执业检查。三是开展对采购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分年实施,今年共抽检50家预算单位)。
(四)强化处理处罚。
1.拓展质疑投诉处理渠道。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开通质疑、投诉和举报窗口,方便供应商全程线上完成质疑、投诉和举报。
2.完善投诉处理机制。成立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审核专班,加大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处罚力度,提高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效率。
(五)开展以点带面工作。
1.召开座谈会。围绕“政府采购行为规范提升年”活动目标,开展监管部门、采购单位、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代表座谈会,查找我市在政府采购监管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实行闭环管理,做到积极完善、及时改进。
2.选先树典。挖掘和培育采购当事人在政府采购政策落实、采购需求管理、内控制度建设、信息公开和质疑处理等方面的先进典型,并通过树立、表彰先进典型,鼓励相互学习,相互促进,以点带面推动我市政府采购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责任夯实到位。组建工作专班,绘制工作时间表,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及时传达报送相关信息,认真研究解决活动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统筹协调,督导协作到位。认真处理好提升年活动和日常监管工作的关系,两手抓,共同推进;加强与被检单位的联系和沟通,以检查结果为导向,督导采购相关当事人夯实政府采购基础性管理工作,达到以查促改的目的。
(三)大力宣传,氛围营造到位。坚持形式与效果并重,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扩大活动宣传范围,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认同和支持,促进政府采购良性发展。
“政府采购行为规范提升年”活动安排计划表 | ||||||
活动内容 | 工作任务 | 完成时限 | 牵头部门(人) | 配合单位和部门(人) | 备注 | |
制度建设 | 制订印发《十堰市市级政府采购行为规范》 | 5月底前 | 采购办综合科 | 采购办监管科 | ||
培训宣传 | 常规性业务培训 | 1.对市直预算单位(4月);2.对市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7月)。确定授课老师、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起草下发培训通知,组织实施培训。 | 4月、7月 | 采购办综合科 | 采购办监管科 | |
定向业务培训 | 确定参训市直医院数量和培训内容,选定授课机构老师,组织实施培训。 | 5月中旬 | 采购办监管科 | 采购办综合科 | ||
政策业务宣传 | 利用宣传媒介,门户网站等平台,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全年宣传信息不少于10篇。 | 全年 | 采购办综合科(6篇) | 采购办监管科(4篇) | ||
监督检查 | 网上巡查 | 梳理选定重点巡查内容,做好巡查台账登记,发现问题随时督促整改,通过数据比对进行分析,做好巡查结果运用和信息提供。 | 日常 | 采购办监管科 | 采购办综合科 | |
专项检查 | 对预算单位监督检查。选定被检单位,制定监督检查方案,起草下发检查通知,组织实施。 | 4月-6月 | 采购办监管科 | 局相关业务科室、采购办综合科、局统筹调配参检人员 | ||
对集采机构监督检查。制定检查方案,下发检查通知,组织实施。 | 11月中旬 | 采购办监管科 | 采购办综合科 | |||
对代理机构考核评价。按照上级统一安排,组织实施。 | 9月(暂定) | 采购办监管科 | 采购办综合科 | |||
处理处罚 | 拓展渠道 | 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开通线上质疑、举报和投诉通道,为供应商提供便利。 | 3月下旬 | 采购办监管科 | 集采中心 | |
完善机制 | 完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机制,进一步防范和化解风险。 | 3月下旬 | 采购办监管科 | 采购办综合科 | ||
座谈表彰 | 召开座谈会 | 确定座谈会参会部门及人员,起草下发召开座谈会的通知,组织实施,形成纪要。 | 3月下旬 | 采购办综合科 | 采购办监管科 | |
先进表彰 | 通过“提升年”活动,发掘、推荐一批在政府采购政策执行,采购各环节工作规范的单位,以财政局名义进行通报表扬。 | 12月 | 采购办综合科 | 采购办监管科 |
十堰市财政局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