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只有采用招标和非招标采购方式的车辆采购项目才公开中标成交结果,所有的零星车辆采购都没有对外公布成交结果。供应商不知道每个地方零星采购的规模有多大,也不知道哪个品牌哪个车型销量最多。但从现在开始,所有的零星车辆采购都要公开成交结果喽。这对供应商判断市场、布局产品都是非常有用的信息。
日前,财政部发布了《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110号令),110号令3月1日正式实施。110号令明确规定:集中采购机构、主管预算单位应当在框架协议有效期满后10个工作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这意味着什么呢?
以后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就退出历史舞台了,框架协议采购是政府采购的第七种采购方式,零星车辆采购将通过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来征集供应商,因此,游戏规则也发生变化了。与之前的协议供货相比,有一个很大的不同,就是封闭式框架协议的成交结果要公开,包括采购人信息、项目名称、成交供应商信息、实际成交了合同和金额,都要实行信息公开。这样就能方便入围供应商了解成交结果、彼此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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