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财政厅厅长 石建辉
紧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目标,转变监管理念,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信息技术支撑……2022年,湖南政府采购又将带来哪些惊喜?
全国两会期间,《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第五次采访到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财政厅厅长石建辉。“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政府采购是实现财政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责无旁贷。” 石建辉代表说,湖南省用好政府采购这个重要工具,努力打造出具有特色的“湖南政府采购样本”。
三项制度落地 推动改革进一步深化
“湖南政府采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要部署,紧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目标,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石建辉代表介绍。湖南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亮点体现在哪里?
一是形成以采购人为主体的责任制度。各级预算单位是政府采购执行主体,“压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是推进改革的关键。”石建辉代表强调。湖南制定《湖南省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事项清单》,对全省政府采购内部控制事项实行清单管理,理顺采购人、评审专家、代理机构、监管部门等各方当事人的权力与责任,使采购主体职责更加清晰,进一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
二是形成以需求管理为引领的交易制度。全面实施《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需求引领政府采购全过程,把政府采购项目绩效与市场供给有机地结合,衡量“物有所值”有了客观尺度,评价绩效目标有了统一标准。
三是实行结果导向的绩效评价机制。“政府采购绩效管理是实现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积极探索政府采购绩效管理模式意义重大。”石建辉代表说,湖南省将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案件等四个方面作为考核省直单位的绩效指标,并对评估内容、评分办法、评估程序作出具体规定,确保评估指标具有操作性,形成以采购结果为导向的监管机制。
聚焦市场主体 优化政采营商环境
我国连续多年成为全球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十个经济体之一。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作为其中一项重要指标,我们的采访,自然也离不开这一话题。
在石建辉代表看来,优化营商环境不仅是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而且也是促进高质量发展、应对复杂形势的重要举措,“因此,湖南坚持以‘阳光采购、惠企便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诸多措施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减轻负担实实在在。让供应商轻装上阵,对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全面推行承诺制,明确供应商书面承诺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失信记录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印发《关于运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将电子增信的范围从电子卖场推广到了全省所有政府采购活动,更同步开展了电子增信信用星级评级,供应商的信用星级在有效期内可替代投标(谈判)保证金并可重复使用。
助力融资真真切切。“对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而言,‘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个大难题。我省建立起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信息服务平台,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凭政府采购合同在线上快速获得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有效缓解了政府采购领域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石建辉代表说,2021年,已有303家中小微企业凭政府采购合同从金融机构融资12亿元,融资金额比2020年增长了87%。
采购信息公开透明。大力推行全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省级政府采购基本实现了除法律规定涉密事项外的信息全公开,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有效解决因信息不对称带来的竞争局限性问题。
合法权益保障有力。畅通投诉举报处理渠道,制定《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推进投诉举报处理工作规范化,完善政府采购投诉举报窗口,实行投诉举报专职律师坐班制。据统计,2021年全省共依法处理投诉案件79起,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拓展政策功能助推高质量发展
“如何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助推高质量发展,这是湖南省财政厅一直以来全力推进的工作,任重而道远。”石建辉代表表示,湖南加大了对创新产品、乡村振兴农副产品、中小企业产品的支持力度,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动做好与发改、科技、工信、商务、卫健等部门的统筹协调,推动在工程招投标、医药采购等领域落实支持创新、绿色等政府采购政策,政策功能实施的空间不断扩大。
一方面将政策功能嵌入需求环节。将落实政策功能的重点从采购交易环节前移到需求编制环节,要求采购人将政策目标嵌入到采购项目的需求文本中,通过对资格、技术、服务、安全、质量等需求指标及履约条件的要求,加大政府采购对创新、节能环保、中小企业等领域的政策支持。
另一方面将政策功能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评价。要求采购人将政府采购政策目标纳入预算绩效目标,把采购人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作为绩效评价指标的一部分,促使采购人在采购需求编制、采购评审、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环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