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C-FGX210257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数据中心(北京)物业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龙城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福园小区20栋一楼
被投诉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国采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章胡同9号院1号楼一层
当事人:国家税务总局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
相关供应商: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长城物业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环城南路5号坂田国际中心C2栋9楼、10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国采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长城物业公司不具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2.长城物业公司涉嫌提供虚假的工程部主管任职资格证明文件。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缺乏依据,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由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确认采购活动违法。
财 政 部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