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云阳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评价结果的通报
一、考核单位名称:重庆市云阳县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重庆市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考核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以及财政部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度政府采购政策法规执行、采购文件编制、采购方式和程序执行、询问质疑答复、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采购效率及节资效果、投标保证金收取及退还、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法
通过单位自查自评、现场监督考核、抽查项目资料、核对公告信息等方式进行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从监督考核情况来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此次考核工作较为重视,能够对照相关要求进行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积极主动配合监督考核。2021年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政府采购政策执行、采购文件编制、采购方式和程序执行、询问质疑答复、投标保证金收取及退还、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等方面,能够基本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代理组织采购活动。但考核过程中仍然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编制的部分采购文件条款内容有歧义,引起潜在供应商的质疑,二是未将开评标现场的音像资料按不同项目分别存档。
六、考核结果
根据综合考核评分,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度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结果为良好。
七、其他补充事宜
2021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