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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政府采购服务 助力营商环境改善

江陵县财政局 2022-03-04 00:00:00

优化政府采购服务 助力营商环境改善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江陵县财政局采取多项措施优化营商环境,改进政府采购服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从“降成本、促效能”“搭平台、优环境”、“提效率、防腐败”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落地,为中小企业打造公平、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降低政采成本

一是取消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降低投标成本。2021年3月制发《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截至2021年底,共为1059家投标单位降低投标成本2821.02万元。其中:免收投标保证金850.01万元,免收222家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1971.01万元。

二是降低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门槛。2021年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实行无门槛登记制。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征集公告,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供应商先后有近307家供应商通过登记申请,成为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其中:中小微供应商总数289家。

三是积极推进“政采贷”落地落实。县财政局联合县建设银行积极宣传推广“政采贷”,积极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2021年我县已为9家中小微企业累计发放“政采贷”资金3540.5万元。

二、搭建政采平台

一是依托乡村振兴“832”消费平台全县预算单位扎实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县在“832平台”上注册预算单位采购账户112家预留采购份额130.91万元实际完成交易251.87万元,预留份额采购完成比例为192.39%。

二是搭建“江陵县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平台。2021年5月政府采购电子商城正式上线运行来,共成交项目292预算金额1509.59万元,通过线上多方比价,实际成交金额1314.98万元,节约金额194.61万元,节资率12.89%。

三是搭建“江陵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截止2021年底电子交易系统共成交项目53笔,预算金额7650.76万元,实际成交金额7289.43万元,节约金额361.33万元,节资率4.72%。

三、提高政采质效

一是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防范抑制腐败。县财政局2021年1月下达《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全县各单位按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公开采购意向原则上不得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截至年底,全县公开政府采购意向271条。

二是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检查常态化。2021年根据荆州市财政局统筹安排部署,县财政局成立监督评价检查专班,对5家代理机构随机抽取代理2020年度25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评价和检查,全面了解代理机构基本情况、业绩与人员情况、管理情况、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

三是促进政采规范,保障公平竞争。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工作,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要求所有采购主体都必须及时、有效、完整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县财政局通过一系列的政策组合拳,打造出便利、公正、规范、高效的政府采购环境,为江陵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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