猇亭区财政局 猇亭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关于转发《宜昌市财政局、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的通知
区直各预算单位,区政府采购中心,各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宜昌市财政局、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宜市财采发〔2022〕2号),现将文件转发你们。同时为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力度,政府采购投诉案件办理在25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完成。请一并遵照执行。
附件:《宜昌市财政局、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
宜昌市猇亭区财政局 宜昌市猇亭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