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预算单位、各乡(镇)处财政所: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要求,为准确掌握各预算单位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情况,请各单位认真填报2021年政府采购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执行情况和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2021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
(一)填报方法
1.由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经办岗”人员在“湖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栏-“登录”-“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菜单,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填报。
2.由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审核岗”人员登录“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菜单,进行审核,完成公告发布。
(二)填报时间
自收到通知之日起至 2022 年3月31日前,完成 2021 年度的网上填报。以后每年度均应及时填报并公告上年度采购情况。
(三)填报要求
1.各预算单位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填报的公告数据,应与本单位2021年决算公开的数据一致。
2.市直各主管预算单位汇总本部门、各乡(镇)处财政所汇总本级各单位数据,并将“2021年主管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实际执行情况表”(附表1)电子表报市财政局汇总。
3.对未达到《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预留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以备监督检查。
二、填报2022年政府采购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
(一)填报时间
各预算单位根据本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确定本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填报“2022年主管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比例计划表”(附表2)。各主管预算单位汇总本部门、各乡(镇)处财政所汇总本级各单位,并于2022年3月31日前将电子表报市财政局。
(二)填报比例
1.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 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5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三、填报联系方式
报送联系人:杨顺芬,联系电话:0717-4823141;报送方式:政府采购QQ群(494388646)
附表1:2021年主管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实际执行情况表
附表2:2022年主管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比例计划表
宜都市财政局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