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JGC-FS-G-2021-103-2
二、项目名称:2021-2024年度福州中支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福州霖可昇生鲜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通镇泽洋村商贸大道20号1#仓库B5区
被投诉人: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当事人: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20号
相关供应商:闽侯县潘际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潘际公司)
地址:闽侯县大湖乡后洋村潘际14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潘际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投诉事项部分成立。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确认采购活动违法。
财政部
2022年3月1日